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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人与实际施工人的区别
发布日期:2020-06-02    作者:郭庆梓律师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人与实际施工人的区别 
        施工方仅承担项目施工任务。
        施工方只需要施工资质。建设项目总承包方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任务中的几个任务。建设项目总承包方除具有施工资质外,还要有相应的其他资质。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区别是什么 
        承包合同中,劳务分包发承双主是有法律关系的,劳务发包人,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以三种形式承包劳务实施工程,属不同情形下承包的法律关系。 
        1、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将工程项目的施工发包给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承包,由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可将所承包工程的非主体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分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 
        2、分包有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两种: 
        (1)专业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或施工总承包人依据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将承包的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分包人完成,由工程总承包人支付工程分包价款,并由总包人与分包人对分包工程项目负连带责任的工程承包方式。 
        (2)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工程专业分包人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将所承包的工程中的施工劳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劳务分包人完成,并由发包人支付劳务报酬的承包方式。 
        总承包方对整个总包范围内的工程承担责任,其直接负责的对方就是业主方,分包方与总承包方签订协议,或者签订三方协议,在总包的范围内把部分工程再承包出去,其直接对应的应该是总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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