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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销售烟花爆竹如何处罚
发布日期:2020-06-01    作者:方乐律师
一、无证销售烟花爆竹如何处罚
        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该如何处罚,要根据案件情节来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犯罪吗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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