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产品销售合同属于加盟合同吗
发布日期:2020-04-30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
    不属于。是否属于特许经营合同,关键看是否将商标等给加盟商使用并要求统一的经营模式。如下面这个案件,只是普通的产品销售合同,法院就认定不是特许经营合同。注意是否认定为特许经营合同,并不是只是案由的区别那么简单,特许经营合同,被特许人是有单方解除权的,开店前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解除合同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而普通的合同是没有这权利的,如签订合同后无故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可见,特许经营合同的核心在于是否约定统一的经营模式。从本案所涉的《欧某产品销售合同》及相关证据来看,《欧某产品销售合同》主要约定的是欧某公司将其生产的产品销售给丘某在指定区域销售,未明确约定由欧某公司将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许可给丘某使用,也没有约定采用统一的经营模式;另外,双方当事人也未主张本案所涉合同为特许经营合同。综上,因本案所涉合同缺乏特许经营合同所需的必备因素,故本案并非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