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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如何委托中国律师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
发布日期:2020-04-19    作者:李开宏律师

外国人如何委托中国律师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 
        随着中国进一步融入世界,外国人来华工作的越来越多, 随之而来的外国人在国内法院办理诉讼业务越来越多,在办理时委托中国律师时,授权委托书需要办理相关公证认证手续,法院方可受理。那么如何办理?
        一、外国当事人在我国境外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履行相关的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对于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对其代理资格均不予认可。 
        公证认证的流程为: 
        首先由该外国当地公证机构或公证员办理公证,然后送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派出机构认证,最后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外国自然人在我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经我国公证机关公证,证明该委托书是在我国境内签署的,无需在其所在国再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 
        三、外国自然人在人民法院办案人员面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需再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但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和入境证明,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应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相关情况并要求该外国自然人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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