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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法考点精讲:基于法律行为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发布日期:2020-04-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一十二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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