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免费看小说算不算侵权
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在公众号中转载小说的给公众免费阅读的,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网络小说可以做版权登记吗
一、按规定,以下作品可以做版权登记: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因此,网络小说是文字作品,属于可以进行版权登记的范围。
二、不过,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品,明确规定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即排除在以上规定的作品之外的。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要知道保护期限规定如下: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作者的发表权,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
(3)公民的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4)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发表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5)特殊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
自然人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的终身至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单位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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