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肯定是不行的,什么没有收到传票,自己不知道通通都不是理由。
1、拘传。《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2、缺席判决。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法院转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如果原告起诉的事实纯属胡说八道,我该怎么做?
1、您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后15天内进行书面答辩,也可以在法庭上进行口头答辩。答辩状的份数:法院一份,同时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提交几份。
2、答辩的内容可以是案件程序方面的,如起诉不符合条件等;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如不同意原告的起诉要求等。
3、法院会将您的答辩状发送给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