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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法冲刺考点:意思表示的要素
发布日期:2020-03-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司法考试中,意思表示的理论采用传统理论。意思表示的要素有二:第一,内心意思;第二,表示行为。内心意思的要素有三:①行为意思(控制自己行为的意思)②表示意思(明了自己行为法律意义的意思)③效果意思(行为追求的法律效果的内容)表示行为的方式有三:①明示、②推定方式(以行为表明内心意思)③沉默方式(在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事先约定时,通过沉默表明内心意思)

  【例一】甲、乙出差时同居一室,甲梦话曰:“乙,用我的A房屋换你的B首饰”,乙闻言后答曰:“妥”。甲、乙间的互易合同不成立。因为,甲在说梦话,没有行为意思,甲的话不构成要约,乙没有承诺的资格。

  【例二】局长甲对下属乙说:“用我的A房屋换你的B首饰”。乙不情愿,但乙患有一种疾病,内心煎熬时会不由自主地做连续点头状。甲见乙连续点头,高兴离去。甲、乙间的互易合同不成立。因为,甲的点头不受自己意志控制,无行为意思,不能认定为推定的意思表示(承诺)

  【例三】甲、乙参加化妆舞会,不时有甲的粉丝找乙签名。甲也递给乙一张纸,示意乙在上面签字,乙以为甲索要签名,就在甲指定的地方签字。半月后,乙方知,甲在纸上撰文曰:“甲、乙约定,甲以A房屋与乙的B首饰互易”。甲、乙间互易合同不成立。因为,乙在签字时没有订立合同的表示意思,不构成承诺。

  【例四】甲对乙说:“用我的A房屋换你的B首饰”。乙拿不定主意,双方约定,乙考虑10天,10天内乙未作表示的,视为同意。15天过去了,乙未作任何表示。甲、乙间的互易合同成立。因为甲、乙约定乙的沉默视为同意。

  【例五】甲给乙写信说:“用我的A房屋换你的B首饰。你考虑10天,10天后未作表示的,视为同意”。15天过去了,乙未作任何表示。甲、乙间的互易合同不成立。因为,沉默作为意思表示的方式仅限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和当事人的事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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