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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继父母有义务继续抚养继子女吗?
发布日期:2019-12-25    作者:谢保平律师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婚姻失败,离婚也是在所难免。如果又和其他人进行结婚,如果其他人有孩子的话,这个时候就会形成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若再婚父母再次离婚,之前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还有抚养义务吗?下面是律师进行相关问题的解答。
        一、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了。 
        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三条之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生母抚养。”
以上是对“离婚后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是否有抚养义务?”问题的解答。结婚不易,离婚需要谨慎。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面临感情破裂却又无法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候,欢迎联系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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