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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拆迁,必须明白这几点,直接关系到你家的拆迁补偿款
发布日期:2019-12-16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汉书》有云:“安土重迁,黎民之性。”讲的是老百姓在一个地方住惯了,就故土难离,这是天性,由此也可见国人对土地家园的情感早就深植于心。所以无论古今,搬迁拆旧都是一件重之又重的大事,撬动的人们对土地家园的情感。

        近年来,为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居住水平,各地发起了不少征收拆迁项目,随之产生的拆迁补偿问题,也因为事关被征收人的“钱袋子”,备注关注。 

        面对征收拆迁,被征收人怎样做,才更有助于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京平律师建议,您应该提前做好这些准备。
明确
Unmistakable
土地性质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其中国有土地的范围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国家已征收的土地。土地所有权不得买卖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转让,但是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被征收人要明确自己房屋所在地块属于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从而得以明确征收流程和补偿内容。
明确
Unmistakable
拆迁性质 

        被征收人同样需要明确相关征地拆迁的性质。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的规定。 

        对于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采用列举方式进行限定,明确因军事和外交、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扶贫搬迁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成片开发建设等六种情形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明确
Unmistakable
征地拆迁补偿内容 

        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需要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新法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单独作出了规定,明确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交费补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用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注意
Attention
保管房屋权属证明和拆迁文件 

        在拆迁之前,如果房屋、土地权属证明存在可以补正的瑕疵,那就要抓紧时间去补办齐全。妥善保管好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建房手续等,可以通过扫描、复印等方式进行留存。 

        在征地拆迁关于补偿问题的实践中,一些地区在征地补偿中过于放大不动产存在的权利瑕疵,以没有办理登记为由不予补偿或者压低补偿,一些地区在还未确定征地拆迁时就已经冻结办理登记,甚至已经办理的产权证明不予发放或者注销已经登记的产权证明,以上做法显然是有损于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 

        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因为管理问题或者在建房时存在的纠纷或翻建时存在的疏忽之处而导致的权属瑕疵,此时无证房屋不同于自始无法办理权属证件的违法建筑,相应的合法权利应该得到保护。 

        最后,被征收人要留意拆迁指挥部、办公室等拆迁实施组织机关发布的公告、通知或其他书面材料,了解上面记载的内容,并尽量留存、拍照。遇到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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