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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要带什么证件?
发布日期:2019-12-10    作者:谢保平律师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登记离婚或叫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能够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债务承担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离婚。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难以在一起继续共同生活的时候,是可以选择离婚的。那么协议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用到哪些证件材料?怎么登记离婚呢?下面由律师为您详细讲解。
一、协议离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要带什么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怎么登记离婚?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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