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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交警有权扣留车辆吗
发布日期:2019-11-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交通肇事后,交警有权扣留车辆吗?扣留机动车上的货物怎么办?扣留机动车有没有时限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扣留机动车上的货物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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