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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政院 司法考试法制史复习资料
发布日期:2019-11-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定义: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中央咨询机构。筹建始于1907年,1908年以后陆续完成《资政院院章》,1910年正式设立。
  (2)性质:是承旨办事的御用机构,与近现代社会的国家议会有根本性的不同。
  (3)内容:可以“议决”国家年度预决算、税法与公债,以及其余奉“特旨”交议事项等。但一切决议须报请皇帝定夺,皇帝还有权谕令资政院停会或解散及指定钦选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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