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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商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效力
发布日期:2019-11-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商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效力。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哪些属于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情形?( )
  A.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
  B.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C.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的
  D.股东会的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效力。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1)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肯定无效;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可以撤销,也可以不撤销。(2)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可以撤销,也可以不撤销。
  学员问:这样撤销有没有撤销期间的规定。
  法律教育网教务老师回复:是有期限的限制的,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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