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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财产单位分房怎么处理?
发布日期:2019-10-18    作者:李丹律师

一、离婚分割财产单位分房怎么处理?
        单位分房属于福利房,离婚的时候,按照共同财产分割。房改房应按市场价分割。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不宜以当初购房时的房款为依据,取得房屋一方给对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归自己的,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未得到房屋的,可以获得相对应的补偿;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双方当事人对争议房屋的价值及归属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的,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上。如果属于自行购置的商品房,付出与所得的差距并不特别明显,双方的分歧也不会很大。而当事人根据一定福利政策所购买的房屋,往往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相挂钩,所花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2、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3、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综上所述,有些单位会给职工分房,这种房屋对于职工来说是一种福利待遇。夫妻离婚的时候,应当先对单位分房的性质做出判断,如果是发生在婚后,认定为共同财产。对于共同房屋的处理,有几种方式,可以变卖后均分,或者将房产给一方,另一方拿到物质补偿。(文章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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