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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陶某某涉嫌滥用职权一案,经本律师积极辩护,洪山区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缓刑
发布日期:2019-09-26    作者:武昌陈哲律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陶某某,案发前系洪山区某经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某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后因涉嫌滥用职权一案,2019年3月份被洪山区监察委员会立案,2019年5月,洪山区检察院对其取保候审。 洪山区法院于2019年8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辩护人当庭发表了被告人罪轻及适用非监禁刑的辩护意见。 2019年9月25日,洪山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陶某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至此,本案的律师代理工作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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