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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个人房产,婚后加名或赠与的,离婚如何分割?
发布日期:2019-09-17    作者:110网律师
1、婚后加名的,视为房产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加名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个人房产,婚后赠与另一方,且已经变更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人,一般不可撤销,属于受赠人个人财产。
3、个人房产,婚后赠与另一方,但未变更登记的,房产属于赠与人,且赠与人可随时撤销赠与。
4、个人房产,婚后赠与另一方,未变更登记,房屋属于赠与人,但已进行公证的,若赠与人撤销赠与,只能通过公证方式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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