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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有没有继承权,胎儿出生后死亡遗产怎么分
发布日期:2019-08-01    作者:李丹律师
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保留的份额应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
这一规定说明,胎儿是有继承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
如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因此李某未出生的孩子也就是胎儿有继承权,财产的份额由李某妻子保管。
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留给胎儿的财产份额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也就是由李某妻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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