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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案辩护获缓刑
发布日期:2019-07-25    作者:章福阳律师

詹某某系某小贷公司从业人员,李某找到詹某某,由詹某某介绍李某某和手机店汤某某认识,李某某以为被害人办理小额贷款为由,骗取被害人若干到手机店办理手机分期购,贷款成功后,詹某某和汤某某每笔分别提取数百元好处费,余款全部交给李某某。后因李某某没有如期偿还贷款,被害人也未拿到手机,小贷公司向被害人催讨,后被害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李某某共骗取数百位被害人去办理手机分期贷款,涉案金额数百万元。李某某在之前因本案已经被判处十余年有期徒刑。
詹某某、汤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赃退赔,在羁押数周后被取保候审,另案处理。法院最终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对被告人詹某某从轻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多,詹某某悬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终于可以踏实睡觉了。
章福阳律师提醒,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陌生人之间大凡不劳而获的十有八九是骗人的,要么被人骗,要么被骗去骗人,遇到类似事情的时候要擦亮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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