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小摸不断 男子获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发布日期:2019-07-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刘文锋 李红艳)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9年4月6日凌晨,钟某窜至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某餐厅门口,通过挤门方式进入店内,盗窃店内吧台抽屉里现金七十余元;
次日3时许,钟某窜至南昌市西湖区二七西街某烧菜馆门口,通过挤门方式进入店内,用螺丝刀撬开店内吧台抽屉,盗窃人民币三百余元;接着又窜至某床上用品专卖店门口,通过挤门方式进入店内,用螺丝刀撬开店内吧台抽屉,盗窃人民币三十五元;而后在该店旁边的某餐馆店门口,通过挤门方式进入店内,未盗得财物。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钟某赃款人民币267元发,还给被害人朱某。
2019年4月9日18时许,钟某在南昌市西湖区某网吧内被抓获。其对自己的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另查明:钟某在2013年至2018年期间,曾五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现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具有累犯情节,且有犯罪前科,应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述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