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开房是为了吸毒仍提供身份证 男子容留他人吸毒领刑并罚金
发布日期:2019-06-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李凤玲 刘利荣) 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金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月31日下午,被告人金某在明知开房是为了吸食毒品的情形下,仍提供自己的公民身份证,由“许某”(身份待查)出资在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文港镇某宾馆开间房,后金某、“许某”及违法行为人赵某、钱某、孙某等人在该房间内吸食毒品。2019年1月31日,被告人金某被进贤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某伙同他人提供场所供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金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金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