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男子屡教不改 容留他人吸毒获刑十个月
发布日期:2018-1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曾奎) 男子先后因犯盗窃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先后三次被判刑,后又容留他人吸毒,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被告人汤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2017年9月至10月间,被告人汤某曾先后多次伙同赵某、朱某(均另案处理)在其家里的卧室共同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2017年10月12日,被告人汤某伙同赵某和朱某再次在其家中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汤某多次容留他人在自己的住所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汤某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再结合其他犯罪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