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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分期贷款购买手机逾期未还款,网络贷款平台可以去法院起诉强制执行解决
发布日期:2019-06-21    作者:崔新江律师

一、案情简述
2015年7月25日,马XXXX为购买苹果手机5S 16G手机,在网上XXXX借贷平台签订借款协议,申请借款金额2700元,分18期偿还,每月还款274元。借款协议生效当日,平台出资方将钱款打至手机店,马XXXX如愿领取价格为3700元的苹果手机一部,欣喜不已。
不料,用上新手机后,马XXXX没有按期偿还借款,网贷平台于2018年5月将马XXXX诉至新密法院,要求其支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新密法院受理后,认为马XXXX通过网上分期购买手机,实际借款2700元,应当偿还,但由此产生的利息、借款管理费等总计不应该超过年利率24%,于是判令马XXX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还款4507元。
判决生效后,马XXXX仍未履行,网上XXXX借贷平台又向新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马XXXX邮寄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马XXXX久未到庭,拨打其电话已成空号,也未能查询到马XXXX名下有任何财产。执行法官多次前往马XXXX家中,均未见到其本人,年迈的父母表示无能力再管马XXXX的事情。后经向村委会了解,马XXXX长期外出不在该村居住,该案执行陷入僵局。
正当执行法官一筹莫展时,忽然发现马XXXX的支付宝账户有小额资金变动,执行法官当即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将其账户予以冻结。一周后,执行法官意外接到马XXXX电话,表示要主动到法院了解案件情况。经询问,方才得知,马XXXX购买手机后,心存侥幸,以为更换手机号就不用还钱了。而经常网上购物的他,忽然发现这两天自己支付宝芝麻信用分数直线下降,且无法正常使用。经查询得知自己支付宝账户被法院冻结,且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马XXXX方才意识到事态严重,匆忙赶到法院,主动联系法官承认错误,并当庭履行了还款义务。
二、律师提醒
网络贷款也属于民间借贷,但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借贷,都要按时还款,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一旦被诉至法院,走到执行程序,那么除了还款,您的信用还要面临严重危机。

来源:新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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