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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股期权亏损,都是黑平台惹的祸
发布日期:2019-06-18    作者:110网律师
最近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科技公司”的旗号,与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合作,利用互联网和线下渠道揽客,把散户的钱集合起来,“绕道”交易上证50ETF期权。还有的不法分子索性不“绕道”,搞起了上证50ETF期权虚拟盘交易。一些投资者受害后,在网上发帖控诉。
  那么,这些散户为何把钱交给“金融科技公司”,而不去证券公司那里开户呢?
  因为“官方”有些限制,“民间”就开始“攻关”了。近期,一些注册为“金融科技公司”的企业大量揽客,集合了没有交易资格的散户的钱,绕道参与上证50ETF期权交易。原因是这样的:由于国内ETF期权交易的交易门槛比较高,除了不低于50万元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还要有一些确定的交易经历,比如,在证券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还有相关测试,确实限制了一些投资者的交易权利。确立这样的制度,根本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的钱袋子。试想,交易者多一些,交易量大一些,券商和交易所最受益,何乐而不为?但是从国家来讲,要从制度上防范风险,不能让不懂得金融期货逻辑、缺失风险意识的投资者进ETF期权交易这个场。
  大致路径是这样的:一家“金融科技公司”利用自己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在具有交易资格的券商、期货商那里“合规”地开个户,然后名堂就来了——这家“金融科技公司”向迈不过交易资格门槛又想参与上证50ETF期权交易“散客”分仓。
  为了做大蛋糕,这家“金融科技公司”还可以给“散客”们配资,扩大杠杆倍数。
  一旦这家“金融科技公司”做亏了,“散客”就只能被牺牲掉了。更为恐怖的是,不少“金融科技公司”原本就没打算真的代理散户交易什么ETF,更不是为了赚“服务费”,而是从一开始就为了卷钱走人。
  在这里我想说三点:
  一是,这种类似“二房东”的操作模式,本身就是违法的。“金融科技公司”对投资者来说,是期货商;对期货商来说,它又是开户的投资者。这种双重身份使它可以从期货商、交易者两处获得稳定的佣金收益。
  二是,投资者喜欢尝鲜未尝不是好事,但必要的功课不可少。一些特设的条件限制不是凭空而设,自然有它的道理。ETF期权是很专业的东西,杠杆机制与股票买卖很不一样,风险明显加大。
三是,监管应及时补短。不论叫“金融科技公司”还是“大豆土豆公司”,既然从事金融期货交易,就必须纳入监管视野和监管口袋。据说有两种监管理念,一种叫机构监管,一种叫行为监管。前者根据机构是否持牌来管,后者按照交易行为来管。笔者认为,应该“无缝监管”,违法违规就要管。
如果您已经被骗,请保留好相关证据,达到以下几点基本上都是可以追回的:
1、平台还在运作,还没有跑路;
2、有与业务员,老师有聊天记录;
3、有出入金流水或是转账记录;
4、交易操作在一年以内;
5、亏损金额在5万元以上;
6、投资外汇,数字币,恒指期货,黄金,股票配资等其他产品都可以维权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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