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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个股期权平台老师喊单,急于回本最终亏损27万!
发布日期:2019-04-17    作者:德来颂律所律师
作为股票投资者,可能经常会有这样的经历,很多业务员通过电话,微信,Qq,等各种途径找到你的联系方式,然后不断的给你联系,一旦你对他们有所回应,很可能是陷入骗局的开始,他们所宣传的投资新品种:门槛低、时间短、收益大,稳赚不赔,资金量大好回本等等这么多优势,一次两次可能不会动心,但是假如他们编织了各种套路和陷阱,就等着你往下跳了,下面是一位投资者参与东赢盛期权平台亏损27万的经历:
201812月初,一位自称东赢盛客户经理发微信问我有没有买过股票,了解我有股票投资并且还深套其中,给我出谋划策。随后问我是否了解股票期权,并向我展示股票期权的收益非常可观,同时还向我屡次展示所谓客户的收益截屏,天天联系我,向我推送股票信息和每天的建仓情况,以此诱导我买入股票期权,终于在201826日被说服在东赢盛平台开户并以快捷支付的方式充值到该平台8.5万元人民币,第一支股票期权收益为零,之后,谭经理推荐她们首席分析师,只带大客户的老师给我,说帮我挽回损失,因为急于挽回损失,2019114日又追加人民币十万元跟蔡老师建仓大秦铁路,行权日328日(行权期:2月),成本价841。春节后215,谭经理借A股牛市归来造势,劝我再跟蔡老师建仓万年青人民币10万,成本价11.51,行权期一个月,但在2019226日,差不多刚回本并且该股还在上升趋势的时候突然通知说要给别的证券公司倒仓,被迫斩仓离场,结果又亏损人民币9608.69元。离场后当天又被劝说跟蔡老师第二天建另一支票张裕A,成本29.43,行权期1个月,行权日2019326日,行权到期后除去不到3万的盈利,其他资金全部亏损。
了解到这个案情之后,本团队追款律师第一时间告诉刘女士,她确实是被骗了。因为当时她还不确定,以为是自己的操作失误导致的亏损。因为证监会在1519日颁布112号令,【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规定:

普通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开户时托管在指定交易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二)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三)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上交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四)相关业务人员具有上交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五)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六)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也就是说,必须是以机构为单位购买的,而且是要参与的购买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才是正规合法的个股期权。所以以个人形式参与的个股期权交易一定是违法的。

         所以本团队温馨提示:当发现自己的情况与张女士情况类似,遭遇外汇,个股期权,股指,融资融券,上证50等投资不正常亏损时,请及时与铸法团队取得联系,不要轻信某些个人维权组织,因为维权追款的黄金机会只有一次,一旦运用错误的手段去打草惊蛇后,后期拿到损失的几率微乎其微,选择金融亏损维权,一定要擦亮眼睛,寻求正规法律公司和有金融法律知识的律师事务所,也是为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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