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男子扬言“炸火车站”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获刑
发布日期:2019-06-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宋玉涵 于梅)  “我要放个炸弹,把菏泽火车站炸掉……”。

  2019年3月3日23时许,被告人李某在山东省金乡县的劳务市场里面的小饭馆饮酒,酒后使用手机多次拔打110报警电话,自称他本人在菏泽火车站的候车室,并放置了炸弹,扬言要炸菏泽火车站。济南铁路公安处菏泽站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启动防爆防恐应急预案,向菏泽市公安局汇报,同时向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菏泽站进行通报,济南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赶赴菏泽指导工作,并调度、部署菏泽所、定陶所、济宁所、兖州所严密站区查控,菏泽站派出所组织警力开展处置工作,出动警察、辅警8 人对菏泽站售票厅、候车室及阴暗角落展开排查,并做好旅客的宣传和疏导工作,共计疏导旅客60余人。经核实,被告人李某编造的恐怖信息为虚假信息。

  据查,这已经不是李某第一次编造虚假恐怖信息。2015年李某酒后拨打无锡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自称在无锡火车站放置了炸弹,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17年李某报警谎称在菏泽市人民政府安放了一颗炸弹,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行政拘留十日。李某为何频繁编造虚假信息?据李某称,与妻子感情不和,离婚时由于自己未出庭,法院把女儿判给妻子,由于长期见不到女儿,心情郁闷,饮酒后便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编造虚假恐怖信息。

  “现在特别后悔,希望法庭再给我一次机会,以后再也不喝酒了”。6月11日,该案件在山东省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第十二法庭公开进行宣判,被告人李某编造爆炸威胁的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法官也在此提醒:铁路是国家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承担着运输旅客和物资的重要职责,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严重威胁铁路安全和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铁路正常运营秩序和广大乘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给铁路企业和广大乘客造成重大损失。对于编造虚假信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