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河南拆迁案例:未安置补偿就强拆,律师助维权
【原告】彭先生【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奇兵律师、徐明轩律师【被告】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执法局
案情简介
2018年7月20日,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共同拆除了彭先生的房屋,房屋被拆除不仅给当事人经济上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而且精神上也受到了打击。彭先生多次找拆迁方协商,拆迁方不但没有协商的诚意,而且各个部门之间打太极、踢皮球。面对拆迁方的强权行为,当事人身心备受煎熬,却又无计可施。最后,经过多方考察,彭先生聘请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王奇兵律师和徐明轩律师,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向当事人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之后,两位律师迅速制定了维权策略,指导当事人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执法局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向信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撤销某高新区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该《限期拆除通知》。
胜诉
经过开庭审理,一审法院最终采纳了京平律师的观点,支持了彭先生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如下:撤销被告某高新区行政执法局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