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粤高法[2018]157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 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1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计算各类民事侵权案件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对于在本标准公布前本年度已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如适用了2017年计算标准的,二审或再审不再作调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广东省2018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