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分则: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发布日期:2019-05-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概念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或者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者交通秩序;法律 教育 网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或者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