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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复习指导: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发布日期:2018-11-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本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291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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