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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发布日期:2019-04-08    作者:110网律师
  X某委托我所律师,代理其与蔡某的追偿权纠纷。经了解,紫金银行上峰支行与蔡某及X某签订个人担保借款合同,蔡某向紫金银行上峰支行借款,X某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蔡某未及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紫金银行诉至法院,经生效判决确认蔡某偿还本金及利息,X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X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依照生效判决履行了还款义务,故X某有权向蔡某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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