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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或者车主如何申请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
发布日期:2019-02-19    作者:单秋伟律师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的情况比较严重,需要进行及时的治疗抢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交强险限额内,肇事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具有垫付医疗费的义务,一般抢救费用累计金额大于1万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给予交强险垫付,垫付的费用最高是1万元。
去保险公司申请垫付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不同的保险公司有差别):
1、交警部门出具的要求保险公司垫付的通知书。
2、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明确车主有事故责任。
3、 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及诊断证明
4、垫付申请书
5、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身份证明材料,驾驶证、行车证复印件及保单复印件
7、抢救医院的名称及医院账户
发生事故后,作为受害人家属着急救人治病的心情都能理解,但切莫因为医疗费用和车主发生直接冲突,甚至触犯法律,得不偿失。正确的做法是积极联系对方所在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内的医疗费用垫付,采取保全对方车辆等合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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