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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拆迁案例:无公告、补偿低……经复议撤销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发布日期:2019-02-11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屈先生等7人是绵阳市某村村民,分别在该村拥有合法宅基地和房屋。2018年该区实施某棚改项目,屈先生等人的房屋均被划入征收范围。自征收伊始,屈先生等人便没有看到任何关于征收的文件,征收方告知的补偿也十分低,经数次协商,屈先生等人均未与征收方达成补偿协议。屈先生等人觉得其中或有“猫腻”,决心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帮助自己争取合理补偿。经多方比较,屈先生等人最终决定委托律师为自己的维权事宜保驾护航。 三位律师介入案件后迅速针对本案中棚改征收项目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和取证分析,另外通过信息公开获得了区政府于2018年7月25日作出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经分析发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作出在程序、内容等方面均严重违法。俗话说“蛇打七寸”,三位律师立即指导屈先生等人针对该《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向绵阳市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区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行政行为。
胜诉
最终在三位律师的努力之下,复议机关支持了律师的观点,撤销了被申请人区政府于2018年7月25日作出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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