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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
发布日期:2019-01-23    作者:姚雷律师
由于小产权房的特殊法律属性,使得小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例如: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开发商违约可能无法获赔、小产权房无法过户、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抵押等等问题。    即使买受人取得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盖章的所谓“产权”或类似的文件,如果将来乡政府或村委会反悔,要收回房屋,买受人只能要求返还房屋价款。由于购买小产权房的特殊合同性质,根据目前已有的案例来看如果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是小产权房仍然购买的,由于己方有过错,可能人民法院就不会支持其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而且即使开发商违约,购买人的权利也可能无法得到保障。由于所购小产权房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没有得到国家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响。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小产权房”不适宜作为抵押物,只有能够自由流通的物才能成为抵押物,限制流通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抵押物。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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