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房屋征收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经由评估机构确定的市场价格(包括房屋装饰装修商定或者评估的补偿金额)+搬迁费用(包括大型机械设备、空调移机费等具体的分项费用)+临时安置费用+营业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和奖励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之规定,我们有了以上的标准计算方法。具体的每一项我们不去展开了,被征收人可以参考《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定标准,一次性告诉你!》一文。这里在明律师只提示大家两点:
其一,房屋征收补偿的金额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而这一补偿数额的多少最终将通过评估报告得出。这也是我们反复强调对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的重要性之所在。通过市场比较,被征收人可以参考自己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大致对自己的补偿有一个预估。实践中引发矛盾纠纷的最大原因,就在于很多项目所给出的具体补偿标准远远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导致被征收人在拿到补偿款后根本无法购买相应的房屋进行安置,反而要倒贴钱解决问题。
其二,如广大被征收人所期待的那样,征收补偿结果通常会在“拆一还一”的基础上有一定的上浮,以确保被征收人经过征收后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但老百姓所期待的“翻倍补偿”在当前的实践中恐怕并不多见。指着城市里的一套房换成三到四套,难度只会越来越大,当然,由于外迁安置而造成的面积差价就例外了。譬如你原来居住在北京市的中心城区,征收后外迁到了五环路以外,那么一套房变三套房是完全正常的。无论如何,补偿结果反映的是一个市场价的折算,拆迁暴富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