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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私有房屋如何办理权属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发布日期:2018-12-11    作者:邓普云律师
一、城市私有房屋如何办理权属登记
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城市私有房屋的所有人,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经审查核实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有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
二、城市私有房屋办理权属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证件:
(1)新建、翻建和扩建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
(2)购买的房屋所有梳证、买卖合同和契证;
(3)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
(4)交换的房屋,须提交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协议和契证;
(5)继承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遗产继承证件和契证;
(6)分家析产、分割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分家析产单或分割单和契证;
(7)获准拆除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批准拆除证件。证件不全或房屋所有权不清楚的,暂缓登记,待条件成熟后办理。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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