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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拆迁案例:街道办、城管局作“限拆通知”,京平助力确认违法
发布日期:2018-11-29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舒先生【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顾冬庆律师、张婷律师、白娟律师【被告一】河南省信阳市某区街道办事处【被告二】信阳市某区城市管理局
案情简介
本案委托人舒先生的土地和房屋位于信阳市某村组。从2013年开始,舒先生土地房屋所在区域启动征收项目,在征收补偿尚未达成一致时,2017年7月份委托人收到了二被告共同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认定委托人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要求其自接到通知起三日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逾期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强制清理。舒先生的房子建设使用十余年,之前从未说过是违建,现在遇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的事情尚未解决,便收到这样一份通知,让自行拆除否则强拆。  舒先生深感不平,于是决定委托京平拆迁律师帮助自己维权,京平律所委派顾冬庆、张婷、白娟三位律师共同负责委托人维权事宜。京平律师介入后,迅速分析了案涉通知,发现二被告所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实体及程序均违法,于是指导委托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予以撤销。
胜诉
经过激烈的法庭审理,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如下:  确认二被告共同对原告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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