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者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
在实务中包括实际支出的费用和后期治疗费;
误工费。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护理费。
要准确确定受害者的护理费应当明确护理的期限、护理人数、每天的护理费;
交通费,是指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人员到医院治疗、住院治疗、转院治疗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亲朋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实而发生的交通费用;
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伤残人员的残疾用具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
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
与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相区别在于赔偿基数的不同;
丧葬费。
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财产损失赔偿: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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