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答疑精选: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8-11-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是什么?相信很多备战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都有所疑问,一起来看看网校老师的解答,相信你就清楚了。
【问题】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
【回复】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招摇撞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骗取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者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构成特征上:
(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规定在现行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而招摇撞骗罪归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自愿”交出财物。
(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多。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对所骗取的财物数额没有什么要求,因为此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为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影响和破坏;而诈骗罪的构成则要求只有诈骗数额较大的,才以诈骗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