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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关于抢劫罪未遂问题
发布日期:2018-11-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刑法关于抢劫罪未遂问题。   对象是他人的财物   1.抢回自己的财物不构成抢劫罪,因采用暴力致人伤害、死亡的,定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   2.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的,一般也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定其他罪名。   3.以自己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定其他罪名。   4.抢劫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定其他罪名;但是,教唆或者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学员问:老师,抢劫罪什么情况下够成未遂?   法律教育网老师回复: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抢劫未遂也构成刑事案件。   因此,如果既未抢的钱财,也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结果,此时构成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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