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后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获刑九个月
发布日期:2018-10-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艺涵) 近日,广西昭平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寻衅滋事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7年2月1日3时许,徐某和陈某在昭平县昭平镇某店门口遇到喝醉酒的龚某(另案处理),龚某因徐某和陈某看了其一眼,就与徐某和陈某发生争执,龚某叫来了被告人黄某,黄某和龚某便对徐某和陈某进行殴打,致二人受伤。经法医鉴定,徐某、陈某构成轻微伤。
昭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与同伙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黄某积极实施殴打他人的行为,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