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罪刑相适应原则
发布日期:2018-10-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刑法罪刑相适应原则:
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禁止类推解释
B.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法律不得溯及既往
C.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D.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行刑中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在立法方面,要求注重对各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的宏观预测和遏制手段的总体设计,确定合理的刑罚体系、刑罚制度与法定刑;(2)在量刑方面,在认定犯罪性质及其法定刑的基础上依照案件情节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不同,实行区别对待,从而选定恰当的宣告刑和决定免于处罚的审判活动,所以它重在犯罪情节兼顾人身危险性(选项C正确);(3)在行刑方面,表现在对其中确有悔改、立功表现,再犯罪可能性明显降低的人可以予以减刑、假释(选项D正确)。而选项A“禁止类推解释”和选项B“刑法不溯及既往”都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学员问:
这里的解析说AB选项的“禁止类推解释”和“刑法不溯及既往”是罪行法定原则的要求。如果题目改成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是不是A和B就正确了?老师讲课的时候不是说原则上是禁止类推解释,但是也不是绝对的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是可以类推的,不溯及既往也是一样。如果题目只出现“禁止类推解释”和“刑法不溯及既往”的话,是正确的吗,选项可以选吗?
法律教育网老师回复:
是的。
一般来说,在多选时时可以选的。但在单选中,需要再看一下是否存在更为合适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