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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考点讲解:交通肇事罪
发布日期:2018-10-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交通肇事罪:过失犯罪之冠,考得非常多。   1.主体的扩大解释: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行人、骑自行车者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2010年浙江一女子逆骑自行车致他人死亡获刑1年3个月。   学员问: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承包人在肇事前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那如果在肇事后指使逃逸的是不是也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呢?   法律教育网教务老师回复:   是的。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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