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322医院在为甲状腺乳头状癌患者行手术治疗时导致甲状旁腺功能丧失 应承担赔偿责任
天津垚众律师事务所肿瘤(2)医疗维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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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患者因甲状腺左叶乳头状癌行“甲状腺全切除术”,被告医院作为三甲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与其医疗水平不相符合的过错:甲状旁腺功能丧失,已无恢复可能,应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维权】患者到医院就医,双方已形成医患关系,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归类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案由,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患者作为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为贯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平司法全民守法的依法治国精神,把医疗纠纷的解决纳入法治化轨道, 患者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医学专家辅助人】在患者与医院的纠纷中,患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由于患者缺少专业知识,收集医院过错的证据相对困难,这些都加大了患者起诉医院的难度。一个不懂医学专业的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案件的起诉、答辩、举证、质证、鉴定、庭审等各个环节都会遇到无法逾越的障碍,寻找医学专家帮助是必然的选择。建立“专家辅助人”制度使得诉讼制度能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既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在涉及专业知识时都能充分主张及举证,也更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对专业技术问题的认识和把握。专家辅助人利用他掌握的知识或者长期积累下来的经验,针对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解释。客观真实发表意见对于专业知识的解答应忠于事实真相,有助于弥补当事人在涉及专业领域诉讼时的知识不足。
【医疗风险高发领域:肿瘤治疗】恶性肿瘤发病率不断增长,随之带来医疗风险事件。主要原因是由于肿瘤治疗价格昂贵,比别的科室更容易存在过度医疗问题,过度治疗的原因很多,有经济利益的问题,也有对肿瘤的认知问题,也有病人的迫切要求的问题;肿瘤治疗效果很不令人满意,常常出现人财两空现象;由于常规的肿瘤治疗效果很不令人满意,出现了大量的肿瘤治疗新技术,新技术资质的问题涉及到依法行医的法律风险。同时肿瘤的误诊误治也比较常见,将良性肿瘤误诊为恶性肿瘤,或者把恶性肿瘤漏诊为良性肿瘤。
【案例】上诉人王怡然与上诉人南京鼓楼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15)宁民终字第1317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二审判决医疗损害责任纠纷//(2015) 医疗案例 (16)肿瘤 第
0322号。
【基本案情】患者因甲状腺肿物,至被告医院治疗,诊断为“甲状腺左叶乳头状癌;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行“甲状腺全切除术”治疗。
【损害结果】于2014年8月1日入住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内分泌科,停用钙剂及骨化三醇,后出现肢体及口唇麻木,8月6日晨自觉不能耐受肢体麻木症状自行服用钙剂及骨化三醇,当日出院。8月2日检测血钙浓度为1.85mmol/L,8月6日检测为1.68mmol/L(参考范围为2.1-2.9m0mol/L),医院出具了住院诊断治疗情况,载明:甲状旁腺功能丧失,已无恢复可能。
【诉讼请求】南京鼓楼医院作为三甲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与其医疗水平不相符合的过错:手术操作中行双侧甲状腺+颊部切除+颈部双侧淋巴结活检术,手术范围大,损伤大,未能保留好对侧腺叶后包膜,确保对侧甲状旁腺。被告医院的过错与患者低钙血症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辩称】 手术同意书中已明确告知手术有损伤甲状旁腺的可能,术后也向患者进行解释,不存在与患者沟通解释不够。
【医疗鉴定】复旦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为:1、医方对患者王怡然的诊疗行为中存在一定过错;2、医方的过错,与患者王怡然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3、医方对患者损害后果的参与度为主要责任(约75%-80%)。
【伤残鉴定】江北医院鉴定所伤残等级鉴定意见认为王怡然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害构成九级伤残(未停药)。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认定王怡然甲状旁腺功能中度损害构成六级伤残(停药)。
【法院认为】南京鼓楼医院作为三甲医院在诊疗过程中,还存在与其医疗水平不相符合的下列过错:1、手术操作中行双侧甲状腺+颊部切除+颈部双侧淋巴结活检术,手术范围大,损伤大,未能保留好对侧腺叶后包膜,确保对侧甲状旁腺;2、术中作双侧淋巴结活检术欠规范,应按解剖顺序清扫颈部淋巴结;术后病理报告提示送检组织有甲状旁腺组织,提示术中有损伤到甲状旁腺;3、对家属解释、沟通尚不够。由于南京鼓楼医院的过错与患者目前低钙血症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考虑到目前甲状腺全切术后出现甲状旁腺功能减退有一定发生率,且不能完全避免,以及患者自身因素,医疗过失的参与度可确定为75%,因此南京鼓楼医院应对王怡然的损害后果承担75%的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结果】判决南京鼓楼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王怡然人民币349696元。
【二审判决结果】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
【医学专家辅助人意见】甲状腺分左、右两叶,由两层被膜包裹,两层被膜间有疏松的结缔组织,手术时分离甲状腺应在此两层被膜之间进行。甲状腺两叶的背面,在两层被膜间的间隙内,一般附有四个甲状旁腺。甲状旁腺分泌激素的主要功能为调节人体内钙和磷的代谢,促使血钙水平升高,血磷水平下降,分泌不足时可引起血钙下降,发生低钙血症,轻者则出现手足麻木,烦躁不安,重者则四肢抽搐、甚至影响呼吸功能、威胁生命。低钙血症是甲状腺切除术最常见、最严重的并发症之一,其最主要原因是术中甲状旁腺或其血供损伤而致的甲状旁腺功能减退。随着甲状腺手术切除范围的增大,术后低钙血症的发生率也随之增加。永久性的低钙血症会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患者甚为痛苦。术后一旦出现低钙血症,应补充钙剂。故在甲状腺手术时必须注意保留甲状腺背面部分,保护甲状旁腺及其血供不受损伤,并仔细检查离体的手术标本,若发现切除的标本中有甲状旁腺,应移植于胸锁乳突肌内,以最大可能的保护患者的甲状旁腺功能。
【天津医疗纠纷律师点评】患者享有生命健康权,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诊疗过程中,因过错或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行为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医疗机构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而造成患者损害的,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主席令11届第21号)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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