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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样来处理房产纠纷
发布日期:2018-08-26    作者:吴丁亚律师
住房是公民十分重要的财产,在房产买卖等过程中,引发的房产纠纷也比较多,那么应该怎样来处理房产纠纷,关于怎样处理房产纠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吴丁亚律师整理了关于怎样处理房产纠纷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应该怎样来处理房产纠纷
吴丁亚律师提示,房子是一个提供温暖、解除疲劳、带来宁静的港湾。然而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纠纷案件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房产纠纷维权,如何解决?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可区别不同情况,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第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第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第四,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二、打房产官司要注意什么
吴丁亚律师提示,打房产官司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与合同及开发商承诺事项不符,给住户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材料等。
其次,如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最后,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面,房子都是很重要的,毕竟要先有了房子之后,才能有一个家,才能让自己有一种归属感。而有的人正是抓住了这点,从而双方之间产生了房产纠纷,在实际处理房产纠纷的时候,需要结合不同的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这样纠纷得以解决,而自身的利益也会得到维护。
综合以上介绍,对于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调、调解或诉讼方式解决。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怎样处理房产纠纷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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