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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随意出租、出借信用卡给他人使用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18-08-23    作者:崔新江律师
随着信用卡使用的普及,不少人碍于面子,存在把信用卡借给朋友使用的情况。
那么朋友刷了信用卡后,产生的欠款应该由谁来还呢?
即使是借卡人推迟还款或不还款,个人征信系统产生的信用污点仍然要算在持卡人的头上,使持卡人遭受重大损失,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持卡人将信用卡借给朋友后,不仅自己的征信记录可能受到影响,欠款也要自己先垫付,想把欠款要回来也颇费了一番周折。
不少持卡人在观念上认为,只要不是自己刷的卡,就不该由自己还款。这样的想法看似合理,实则是契约精神的缺乏。
因为信用卡的发卡和使用背后,其实是持卡人与银行之间的契约,具有严格的法律意义,外借行为本身就违反了契约内容——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出台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持卡人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账户。”在各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信用卡章程中,也都会明确写明“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因出租、转让或转借信用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持卡人承担。”
更需要注意的是,借卡给他人使用期间如发生信用卡非法套现、诈骗等违法行为,卡主也难逃其责。
  信用卡持卡人是信用卡使用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尽量不要把信用卡借给别人使用。如有家人、亲友实在需要与持卡人共用一张信用卡,与其选择承受巨大风险出借信用卡,不如帮其申请一张信用卡附属卡,同时根据借卡对象做一些额度限制及是否开通网银的限制等,防止借卡人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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