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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拆迁补偿宅基地,为何我家高来你家低?!
发布日期:2018-07-22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引言
《晏子春秋》中言,“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说的是同一物种,因环境条件不同而发生变异。万物秉一理,小麦最适宜砂壤土种植,花生则适宜沙质土栽种。虽土壤需求不同,共同之处在于只有选择了最适宜的土壤标准,才可能结出硕果累累。
都是宅基地,补偿有高低
高大妈与邸大娘是邻居,常隔着墙头聊天儿,近日聊的更多的是村里拆迁,签补偿协议的事儿。邸大娘美滋滋的,加着一些小兴奋,“你们家还不签呢,人家说了,早签补得多”。高大妈一开口就有些火药味儿,“周围房价噌噌的,这个价,半个茅坑都买不到,不签!”。
高大妈喜上眉梢乔迁新居的时候,邸大娘听来的“许诺”却没有了下文,老房子被拆了,新房子不知道在哪里,一家人的吃喝拉撒睡都成了问题。同是拆迁范围内的农村房屋,为何补偿差距这么大?!
李大伯与刘大爷,都住村口,借助地理优势,各有一处门面:一路之隔,规模近似,每月盈利颇丰。村里开始征收拆迁,拆迁方拍着胸脯答应,同地段商铺安置,李大伯乐呵呵地签了协议。刘大爷拒绝签字,理由很简单,协议里都是民宅标准补偿,没有提商铺的半个字儿。
刘大爷的新店面周年店庆的时候,李大伯仍在四处奔走,曾经被口头许诺的店面,依然不见踪影。都是农村宅基地被拆迁,地段相近面积差不多,怎么补偿差距如此悬殊?!
京平律师来解析
都是农村房屋征收拆迁,为何补偿差距如此大?京平律师告诉您:关键在于维权与否,在于补偿标准的适用。
原来村里早已划入城市规划区,邸大娘家轻信许诺签署协议,按集体土地标准补偿,而高大妈家意识到补偿太低后,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主张参照周围类似房地产价格补偿。可想而知,补偿额度,天壤之别!
同样刘大爷拒绝签字后,并没有闲着,请专业律师介入维权。商铺、住改非(住宅具备经营性质),其商业价值是不同于居住用的民宅的,可以主张停产停业损失等权益。为何补偿有高低,原因也就不言而喻了。
三 三战终结拉锯战
作为被拆迁户,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京平律师告诉您,就抓住一点——争取合理补偿。拆迁方想降低成本,被拆迁人要合理补偿,矛盾显而易见,谈判大多陷入僵局,由此开启拉锯战。京平律师教给您,三战拿下——完胜!
1 首场预备信息战知彼此心有底VS花样多成本低
征收方占据信息优势,咱们被拆迁人经常被说得是一头雾水。满脑子都是人家的说辞,难免受影响,易被“洗脑",人家说啥就是啥,让干啥就干啥。于是出现签署空白协议,没有协议原件等情形,比比皆是。
京平律师提示您:记住一条总原则,给出的补偿,降低了现有的生活居住水平,即为不合理,不用客气,有权拒绝。如果还是拿不准,更简单的做法,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电话、网络途径多,动动小手,分分钟搞定。
2再战淡定来谈判高补偿靠主张VS一刀切不商量
拆迁方因其特殊身份,容易令人误以为不合理补偿,就是所谓“规定政策”“硬杠杠”。其实不然!出于公共利益的征收拆迁有其强制性,被拆迁人需配合。但在补偿谈判上,双方是平等的,即补偿是谈出来的。
合理补偿,是征收拆迁补偿的法定最低标准,可高不可低。双方协议达成一致,被拆迁人日后生活品质有提高,完全可以!
一般谈过两三次后,补偿仍然谈不拢,就可以及时依法维权了。您自己一人单枪匹马,拆迁方并不为意,不然也不会补偿这么低了,面对专业的拆迁律师,拆迁方想不重视都不行!
3三战告捷对方软护周全加维权VS知理亏主动谈
对簿公堂时,是需要拿证据说话的,手里的证据就是一个个砸向对方的实锤,掷地有声!
涉及到征收拆迁取证,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1)房屋土地权属证明原件要妥善保存;
(2)房屋土地等涉案权益实物拍照录像;
(3)收集征收拆迁相关材料,留存备用;
(4)人身财产安全遇到危险,第一时间报警并录音。
如被非法强拆或被逼签,及时报警录音。强拆现场,不要反抗。保障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取证,对相关领导、车牌、穿制服工作人员拍照录像。
报警是履行程序,是为后续维权增加一条通道,是否出警暂且不论。
最重要的一点,任何时候,避免发生正面冲突。偏激暴力方式对抗,极可能伤己,甚至招致牢狱之灾。匹夫之勇不可有,人身安好,可论其他!
有证据、有依据,启动程序后,违法点浮出水面,拆迁方扛不住压力,主动示好约谈补偿,提高额度。
结   尾
因为适用补偿标准的不同,土地性质、地段面积,即使一样,也会出现同为补偿宅基地,这家高来那家低的情况。作为被拆迁户,感觉补偿不合理,建议不要坐等,理性对待,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高大妈的坚持,邸大娘的轻率,刘大爷的坚定,李大伯的盲从,多少可以给大家提个醒儿,补偿不合理,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不可轻信,不可盲目,要化被动为主动,勇敢坚定地维权!京平律师提示您:
 依法维权心莫慌, 合理补偿靠主张, 补偿依据要选准,日后生计有保障!最后,祝愿各位被拆迁人都能早日争取到满意补偿,生活美满,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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