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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科技(300028)投资者索赔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27    作者:齐程军律师
金亚科技(300028)投资者索赔公告  (齐程军律师团队)    
  金亚科技投资者索赔条件: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在2015年4月3日到2015年6月5日之间买入金亚科技(300028)股票,并在2015年6月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此次索赔。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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