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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代办员利用职务之便捞钱,职务侵占罪如何量刑?
发布日期:2018-04-25    作者:杜红涛律师
电信代办员利用职务之便捞钱
2004年,刘某与洞口电信分公司签订电信业务委托代理协议,对外以电信代办员的身份开展电信业务。在代办电信业务时,他隐瞒电信公司,对初次装电话的用户转装已停机电话用户的号码,并按初装电话收取转装电话安装费,其收费用未上缴电信公司。2004年4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共侵占38户的转装电话安装费达14000余元。
湖南省洞口县检察院公诉中称:刘某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够积极退赃,有法定从宽处理情节。
职务侵占罪如何量刑
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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