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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弃车离开事故现场,是否还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发布日期:2018-04-17    作者:交通律师
通常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后,会选择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出险,而有那么一些人,会因为个别的原因,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那么此种情况,车主还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吗?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了解一下。
某物流公司作为投保人为公司一辆轻型箱式货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且不计免赔险,保险金额为83000元。2016年5月14日凌晨,该公司某职员驾驶该车,因采驾驶不当,发生了单方交通事故,造成了货车受损,该职员受伤,及某国道路产受损。事故发生后,该职员未及时报警,由他人于当日早晨8时左右报警。
第二天,该职员到交警队接受调查,自称事故发生后,他搭乘其他车辆去医院治疗。后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该职员的行为违反规定,是发生本起事故的直接过错方,应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之后,物流公司为货车支付维修费70000元,物流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但保险公司以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为由拒绝理赔。物流公司起诉至法院,审理中,驾车职员承认5月13日晚22时在家喝了大约两瓶啤酒,晚上没有出门,直至5月14日凌晨4时左右开车出门。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对“弃车离开现场”之条款作了加黑处理,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且相应条款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形,上述条款在保险公司履行提示义务后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该公司职员未能保护现场,弃车离开,且其事发前存在饮酒行为,保险公司依据该责任免除条款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抗辩意见具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采纳。物流公司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据此,法院驳回了原告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失7万元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物流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后,依旧维持原判。
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确保驾驶状态合法往往是保险理赔的前提。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及时报警或通知保险人员到现场勘查以确定保险事故的原因、性质,驾驶员自行离开事故现场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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